《电子商务法(草案)》作为我国第一部电商领域综合性法律,有建议指出,在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围中,要将通过微信、网络直播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菅者涵盖在内。与此同时,草案还明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这也就意味着,微商终于有法可依,越来越正规且被国家所认可了。
展会现场将云集国内品牌企业、微商品牌企业、微商团队、经销商、加盟商,且展会前我们的定向传播会讯,强力覆盖行业上下游高质量的采购团体,展会现场还会邀请行业内大咖解读行业政策。独得天时地利人和之利,此次展会以响应国家“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并以其专业化、国际化的特点,整合各方优势资源,为展商和观众提供更加高效、更高品质的全方位一站式微商产业商贸交流平台,实现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