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国(广州)国际智能物流、仓储设备及物流信息化展览会
时间:2023年6月4-6日
地点:广州琶洲-保利世贸博览馆
打造物流全产业链展示、采购平台
主办单位
万卓展览(上海)有限公司
欢迎参加“2023中国(广州)国际智能物流、仓储设备及物流信息化展览会”简称“TTE”将于2023年6月4-6日在广州琶洲-保利世贸博览馆隆重举行。中国华南地区智慧物流、物流信息化及仓储设备具规模的国际展会,作为物流装备与信息化展,TTE秉承展会紧扣市场,以科技、创新及服务的办展理念,立足中国华南市场,为各展商提供展示平台。除了展览展示外,在新基建、新物流的全新背景下,TTE将联合的合作方与媒体,倾情打造20余场形式多样的现场活动,包括创新沙龙、智能制造大赛、智能仓储大赛、供应链沙盘推演竞赛以及各类论坛活动,主题涵盖世界物流发展趋势、智能制造与智慧物流、应急供应链、数字化物流技术、物流成本控制等等,涉及机械制造、汽车、食品、医药、家居、服装、电商、零售、快递、第三方物流等多个行业,并邀请业内专家为观众解答疑问、分享经验、探讨解决方案,为观众与展商带来的观展体验,打造世界的物流装备展览会。
日程安排
报到布展:2023年6月2-3日(9:00-21:00) 开幕时间:2023年6月4日(09:30-10:00)
展览时间:2023年6月4-6日(9:00-17:00) 闭幕时间:2023年6月6日(14:30-21:00)
展览范围
物流集成与信息化:物流集成、物流系统、综合输送系统、物流交钥匙系统、一体化供应链管理系统、内部与运输物流的应用软件与解决方案、RFID、自动识别、物联网、划分的内部物流与运输解决方案等。
机械搬运设备及配件:叉车及配件、起重机及配件、AGV自动导引车、机器人本体及配件、升降平台/电梯及附件、连续机械物料搬运设备、单轨输送车、工业车辆、无人驾驶运输系统、货架存取设备、手动搬运车、驱动技术组件(液压、气动)、升降机、电梯、自动扶梯、移动平台、有轨车、升降机与电梯附件、所有机械物料搬运设备的附件等。
仓储与车间物流设备:仓储系统、货架系统、机器人、工厂/车间设备、托盘、周转箱、物流配套件、物流集装单元器具、工业门、清洁设备等。
包装与订单拣选设备:包装与订单拣选系统包装机械、自动化智能包装设备、包装机器人、包装容器及材料、标签标识及条码设备、包装检测设备等。
港航及航空物流设备:船舶、装卸设备、升降机、起重机、吊机、吊具、牵引车、拖车、输送机、输送系统、导航系统、通信系统、信息系统等。
交通工程:公路运输车辆、商用车辆与配套设备服务、有轨运输车辆、铁路运输设备、船舶、道路维修设备、立体停车库与停车设备、交通管控技术与系统、集成交通管理系统等。
电商物流:电商物流系统集成、电商、快递仓储管理技术及设备、电商快递耗材、配送及快运、供应链管理等。
物流服务与外包:物流管理、运输物流、物流与内部物流服务、物流联合/系统服务、电子化物流服务、咨询、计划、财务管理与项目管理服务、维修服务、出版社、协会等。
其他:危险品/安全物流、应急物流等。
展会亮点
1、市场需求大:物流行业前景良好,应用领域,是国民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行业,近年来国家的战略方针也为物流行业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2、TTE经过多年的耕耘,已经成为行业内不可缺席的行业盛会,并赢得行业多家企业的信赖与认可,展会将集中展示行业新产品、技术、装备与解决方案等。
3、多场活动,促进行业交流:将邀请行业协会、学会、专家学者、社会资本家、国外行业专家学者莅临现场一起探讨行业发展方向,分享技术;供需配对会更是深受欢迎真正为双方提供的商贸平台。
4、推广网络,多家媒体共造势:国外多家媒体全方面报道宣传、国内媒体同步宣传推广,结合电子邮件、、印刷品邮寄等方式向企业进行一对一的邀请。
5、采购商组成:电商、渠道、地产、物业、商场、宾馆、餐饮、银行、机场、民政部门、养老机构、消防、海事局、水库、安防、医疗机构、教育部门、学校、科研机构、科技馆、交通部门、电力部门、通讯机构、名企参观团及服务机器人整机厂商等。
全面的宣传推广
通过与国内外同行及相关的行业协会合作宣传展会;
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国内外采购商、经销商发送参观邀请;
向重点买家直接邮寄展会快讯,并为提前预先登记,预先寄发入场证;
通过在百度和Google投放大量广告,对多个重点地区发放手机短信做针对性邀请;
通过与国内外相关展会、杂志、网站等深度合作,展会信息覆盖行业整个产业链;
利用高炮广告、地铁、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同行展会等投放海量广告;
参展程序
1.联系主办单位索取展会详细资料及新平面图挑选预定展位。
2.填写展位申请表、加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大会组委会。
3.在申请展位三个工作日内将参展费用全款电汇或交至组委会,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否则主办单位将视其放弃参展,不再保留展位。
4.参展商不得将展位转让、转租他人,否则主办单位有权收回展位,展位费不予退还。
5.主办单位收到《参展申请表》和展台全款费用后,将发票及《参展商手册》一并寄给参展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