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支持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为开拓国内外市场参加国内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项目,对其参展项目所发生的展位费给予资助。二、受理时间和地点
1.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31日17: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2.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2年1月7日17:00(注: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3. 补正材料受理时限:需补正材料的,应当在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前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完成的,视为放弃申报。
4. 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三、申报须知
1. 同一企业年度内该项目在系统中只能申报一次。对于重复、分拆申报的,只选用申报金额最大的材料作为该企业该项目的申报材料。
2. 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系统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3. 需补正材料的,应当在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前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完成的,视为放弃申报。
4. 为做好**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提交材料需提前预约。
预约指南:关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
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或【预约取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期间,请按照预约时段,错峰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