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药交会资料-84届全国药品交易会 上海药交会展台的分租或转让
不论是出于财务方面的考虑或其他的协议,不允许参展商出让、转让或分租其全部或部分的展示面积、租用的办公室、会议场所、储藏室等。被指定为独家代理商的展商必须在申请参展时告知其被代理的公司名称及展示的代理产品。
如果您没有时间或不方便参加展会,我们可为您代收本次展会所有参展厂商的产品彩页,目录、名片等,让您足不出户在家就可参展会选产品找项目。业务电话:1340 230 1330【微同号】
此项规定同时也适用于任何非展品的补充材料产品。除非得到组委会的书面同意,展商不可以直接或间接展示、宣传任何不是其所有或代理的产品。对任何违反此规定的产品,组委会有权将其遮盖或移出展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