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展品展位相关信息】
【5.1 参展展品资格审定】
根据***关于《医疔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所有参加展出并进行交易的展品必须具有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号。展会期间请携带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复印件,届时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现场进行检査。由于参展商未能及时正确申报展品注册号,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大会主办方恕不负责。参展商在展会现场所展示的产品需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如发现展示产品不符合企业的经营范围,主办方有权取消企业参展资格。
如果您没有时间或不方便参加展会,我们可为您代收本次展会所有参展厂商的产品彩页,目录、名片等,让您足不出户在家就可参展会选产品找项目.全国3至5天到货,让您放心,省心。业务电话:1340 230 1330【微同号】
【5.2 新产品展示证】
如有来不及办理注册证或正在办理注册证的新产品,请申请新产品展示证。在展出期间,请将《新产品展示证》贴于产品醒目位置,以便现场监督检査。新产品只允许进行展示,禁止交易。84届CMEF&31届ICMD、REHABSHOW、ELDERLY CARE、2021国际智慧健康展、2021应急救援展、Life Care为企业提供免费新产品发布机会。《新产品展示申请表》请认真填写此表。《新产品展示证》收费200元/张,于展商报到处办理(5月12日8:30-18:00)。
【5.3 展位管理】
所有参展商须在全额付清展位费后,方能进场布展施工。
参展商展台范围指:从展台地面边界起,至展台所处区域限高高度内的立体空间。
参展商应该严格遵守展览时间。展览期间不允许任何展台无人值守。
展览正式开始后,除非获得大会主办方的许可,否则任何展品不可以从展台或者展览现场撤走。而在展览仍未正式结束前,任何展品及展台亦不得拆卸。
【5.4 展台搭建与施工】
5.4.1标准展台装修(包括以下基本配置)
室内展位:3m×3m展出面积,地毯,企业名称楣板,220V5A单相电源插座一个。以下对光地展台的搭建与设计要求,同样适用于标准特装展台。
5.4.2特装展台装修
参展商须选择组委会指定的搭建商搭建展台,参展商须与搭建商签订正规服务合约,确定设计与施工等事宜,做好搭建工作。
其中:
①54平米及以下光地展位,展位限高4.5米。54平米及以下光地展位,不得搭建二层展台;54平米以上可搭建二层,限高6米;二层面积不得超过展位面积的50%。500平米以上的展位,二层展位面积不得超过一层展位面积的20%。
②审图:高度小于4.5米,主办方免费审图;
高度大于等于4.5米的单层展台及二层展台,参展商搭建商可自行选择专业机构审图,具体方法如下:
所有结构图纸必须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签章确认,并附此注册结构工程师资质证明复印件。所有特
装展台申报请于2021年4月16日以前呈交国药励展运营部王晓鹏先生(xiaopeng.wang@reedsinopharm.com)审批。如搭建二层展台(小于等于54平米展位不允许搭建二层展台),其展位搭建设计图纸(包括三维效果图、详细尺寸图、展台平面图、立面结构图、恒载图、材料明细清单及相关计算数据)必须提交主办方进行审核。若参展方或展位承建商自行聘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审图,则参展方或其展位承建商需向主办方提交经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签章确认的图纸正本及此注册结构工程师资质证明复印件。
展品的布置与展台的设计须考虑到对邻近展台的视觉影响及现场观众流向。背景板的位置不能影响相邻展台的正常展示,主办方有权对不合规的做法提出整改,原则上四面通透展位,需做开放式设计,不得在某一面立整体墙面。
展台设计的范围限制在展台地面边界至所在区域限高之间的立体空间内,所有展台结构及附属部分一律不得超出此范围之外。不得在展台范围以外的立柱上进行包覆、悬挂、喷涂以及粘贴。如需包围展位内的柱子,如果柱体上没有消安设施,请在柱体30cm外做包围装饰,如果柱体上有消安设施,不得遮挡并请提供设计图报主办方审核。
展览中心大厅内的展台结构的最高设计高度限制在6米以内。所有展台结构单元的加工制作不得在展览大厅内进行,严禁动用明火施工,高温焊接、高温切割、电锯、烘干、喷漆、大型压缩机等设备不得在展馆内使用。
5.4.3特装展合参展商及搭建商须知
1.特装参展商须在主办方指定的搭建商名单中选择搭建商。
2.参展商选择主办方指定搭建商之后,参展商和搭建商自愿平等协商合作,就展台搭建事宜达成协议。
3.展台搭建过程中或者使用中,因搭建原因给参展商造成的任何损失,参展商应直接与搭建商协商责任承担问题。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参展商与搭建商因展台搭建产生的任何纠纷(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隐患、搭建施工安全、合同纠纷、票据纠纷等)应由双方协商解决,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4.4特装展台施工管理规定
管理总则
■ 北京东方美景展览有限公司作为第84届中国国际医疗器械(春季)博览会、第9届国际康复及个人健康博览会暨国际养老福祉及护理用品博览会、2021国际智慧健康(春季)展、第31届中国国际医疗器械设计与制造技术(春季)展览会、2021中国应急、安防及救援技术装备(春季)博览会、第15届国际家用医疗用品展览会主场搭建服务商将配合国药励展安全与运营部,执行大会制定的有关搭建、安全等规定并负责现场搭建管理。
■ 展台仅供参展商展示其产品使用。
■ 展品的展示与现场操作不得妨碍邻近展商的展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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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有权将参展商一些不按规定进行的属于有害,有噪音的,有危险的展示行为撤离或做出调整而无需该参展商同意,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均由该展商承担。
■ 馆内禁止吸烟。
根据消防规定,展台外隔墙与展厅大墙间需要保留1.2米消防通道;展台顶部与展厅天花板之间应保留0.5米的空间,否则必须使用高性能防火建筑材料。
■ 展厅内禁止使用一切易爆、易燃、有害及危险品。
■ 障碍及突出物:展厅通道应保持至少3米的宽度。
■ 展商的展示活动必须在其所属展位区域内进行,不得在通道或空地处摆放任何阻挡物品、悬挂标记或突出物,更不得在公共区域进行举牌游行、散发资料、放置易拉宝等, 一经发现,组委会有权将物品没收或处理。
■ 在整个展期,尽管组委会已设有保安人员,但场内人多人杂,展商仍需对贵重物品负责。展台内至少保证有1名工作人员留守,以防物品丢失,贵重物品请展商自行保管。
■ 除了为其产品寻找地区代理,展商不得利用展览进行人员招募。
特装展台参展商及搭建商须知
■ 如果展位至5月12日中午12:00仍为空置,组委会保留使用该空间的权利。
■ 除组委会提供的标准展位外,光地特装搭建应由展商自己负责。
■ 搭建申请:所有展台设计,包括各项尺寸,布置效果,附加材料等清单必须于2021年4月16日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国药励展安全与运营部王晓鹏先生如果展台设计影响了展会整体效果,主办方有权要求改变展台设计。未经审批和批准的任何设计,不得施工。
■ 展台改动:经组委会审批后的展台,未经组委会批准,不得擅自改动。
■ 展台装修与分界:展台设计的范围限制在展台地面边界所在区域限高之内的立体空间内,所有展台结构及附属部分一律不得超过此范围之外。不得在展台范围以外的立柱上进行包裹、悬挂、喷涂及粘贴。
■ 展台面向主通道的一侧必须开放。展厅内,不得在地面钻孔,不可损坏瓷砖,不能将地面沾上油污,化学药品或有机胶等。
■ 所有展台结构单元的加工制作不得在展厅内进行,不准在展厅内使用高温焊接、高温切割、电锯、烘干、喷漆、大型压缩机等设备,如有需要,需提出申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在室外作业。
■ 用于展台搭建和内部装修的材料必须是阻燃材料且应有B1级燃烧值并配备必要的消防用品及措施。禁止使用弹力布。
■ 展台搭建所选用的材料必须为绿色环保材料。
责任
(1) 主办单位对遗失、失窃、火灾引起的损失,任何性质对人身或物品造成的伤害概不负责。展厅公共区域有保安人员,但对个人物品遗失不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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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由于展商参展或任何与其参展相关的原因而使主办单位遭受索赔的,该展商应对主办单位作出补偿。
(3) 主办单位对由于不可抗力使得展览会无法在原地如期举行的客观因素所造成的损失、破坏、延误或取消等概不负责。主办单位有权将展会推迟。
(4) 主办单位及其支持单位对因任何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免于作出其它赔偿。展商已支付给主办单位的有关费用归主办单位所有。
(5) 如展商在确认参展后宣布退出,其在此之前支付给主办单位的所有费用均不予退还。展商退出展览会必须书面通知主办单位,以便于其对原有展位作出重新安排,展商无权据此提出退款或其它请求。
(6) 参展商名录之内容由参展商或其代理提供,主办单位及支持单位对展商名录内的错误或遗漏概不负责。
(7) 主办单位及支持单位对展品出、入境货运过程(包括运输、搬运及报关)中所造成的遗失、损坏或延误概不负责。展商应投保充分的运输险。